干部婚内出轨并生育子女,经纪委核查基本属实,却迟迟未见处理结果,此事不仅关乎个人作风,更触碰纪律红线,引发公众关切合情合理。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公职人员还需接受政务处分。纪律面前无例外,作风问题无小事,干部身份特殊,其一言一行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婚内出轨既违背公序良俗,更违反党纪党规,查实就该依规依纪快查快处。
调查属实却因“人员学习”久拖不决,容易让群众产生“纪律宽松软”的误解,消解执纪公信力。正风肃纪贵在及时,执纪问责重在到位。对已查实的作风违纪行为,应尽快走完程序、作出处理,主动回应群众监督,以实打实的执纪行动维护纪律严肃性,让群众看到全面从严治党不打折扣、不搞拖延。
此前有网络贴文称:
前些天,有网友联系到城乡视界称,他从去年开始,就向纪委举报镇雄县某乡镇一干部婚内出轨并生育一孩的违纪行为,可是在纪委调查属实后,一直没有对这名干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