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美妆品牌合规指引》主理人胡滨Bingo Beauty 合规提示: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认定标准:
1.拉人头型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2.入门费型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本案中广州诺琦格设置的六级会员对应不同缴纳/消费门槛,即属于此类典型表现。
3.团队计酬型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本案中当事人的17级层级网络、上线逐层赚取下级拿货差价的模式,即符合该类要件。
违法典型案例
违法事实
当事人自2022年6月1日起,以销售“亚太名媛”“魅姬丽颜”等化妆品为名,通过运营“诺琦格管家”微信小程序,实施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至2024年6月17日涉案账户被司法冻结后停止原模式。当事人的经营模式如下:
一、变相收取入门费
当事人共设置了六级会员体系及对应入门条件:
1、合作店:需消费约3000元,以7折价拿货;
2、加盟商:缴纳19800元,以5折价拿货;
3、经销商:缴纳59800元,并推荐2名加盟商,以3.5折价拿货;
4、特总:缴纳180000元,并推荐2-3名加盟商,以2.5折价拿货;
5、董事:团队年打款60万元,以2折价拿货新会员必须通过老会员推广二维码注册,系统自动绑定上下线关系,同时,上述所说的拿货均是从上线拿货。
二、团队计酬、层级返利
当事人构建了核心合伙人—董事—特总—经销商—加盟商—合作店金字塔式层级网络,最高层级达17级;以层级差价为核心计酬方式,下级货款逐级上交,上线逐层赚取差价,高级别会员晋升与资格维持直接挂钩团队业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是传销中典型的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特征关于违法规模与金额当事人的“诺琦格管家”微信小程序注册会员总数:21512名,会员层级最高达17级,收取会员“入门费”及货款总额为34,887,600元,其中可核实金额9,834,186元。
当事人在我局立案调查时已经被其它市场监管局冻资一年,经营停滞、账册不全、成本凭证缺失,所以无法计算当事人违法所得,我局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三)项“(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产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规定所指的传销行为。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5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