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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车被法院查封,实际车主赢了官司,但被严厉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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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是自己花钱买的,却登记在别人名下。结果那人欠债不还,车子被法院查封了——这车还能要回来吗?北京金融法院最近判了一起这样的案子,实际车主赢了,但法官也明确告诉他:借名买车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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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3月,岳某买了一辆车。但因为北京小客车指标限制,他私下跟朋友周某签了个协议,借周某的名义登记上牌。车买回来后,一直是岳某自己开,保险也是他买,被保险人也写的是他自己。

没想到,周某后来因为欠钱被人告了,法院要强制执行他名下的财产。2024年,这辆登记在周某名下、实际是岳某在开的车,被法院查封了。岳某提出异议,说车是我的,不能执行。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岳某不服,上诉到北京金融法院。

二审法院仔细看了证据:付款记录、保险单据、车辆长期由岳某使用的证明。这些材料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岳某是实际出资人,也一直占有使用这辆车。根据《物权法》,车辆真实的所有权人应该是实际出资购买人,而不是登记名义人。机动车登记主要是为了上路行驶的管理需要,不是所有权登记。所以法院改判:停止对这辆车的执行。

但官司赢了,不等于借名买车这件事就对了。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徐冲明确表示,岳某的行为规避了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是违法的。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了这一违法性质,当庭对他进行了严厉训诫,同时将线索移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一旦查实,他的购车指标可能被作废,且3年内不能再申请。

徐冲同时提醒,借名买车对双方都是高风险行为。

对实际出资人来说,虽然法院可以依据出资和占有事实认定所有权,但前提是你要能拿出完整的证据链——购车付款记录、保险单据、长期使用证明,缺一不可。岳某能打赢官司,恰恰是因为这些材料保存得全。但对普通人来说,要证明“车是我的”并不容易。

对名义登记人来说,风险更大。出借指标本身违法,可能面临指标作废、限制申请等处罚。更麻烦的是,如果实际用车人出了交通事故、贷款逾期,名义登记人很难完全撇清责任。

法官最后提醒,别为了省事或者钻政策空子去借名买车。一旦出事,打官司折腾不说,还可能背上行政处罚。自己的车,还是踏踏实实登记在自己名下最安全。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