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企业收购案,因为没提前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被罚了90万元。
但有意思的是,这笔罚款恰恰因为企业主动“自首”,才从重罚变成了轻罚。
收购没申报,违法了
事情是这样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业务。这笔交易本身没问题,经评估也不会造成垄断、限制竞争。但问题出在程序上——按照《反垄断法》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必须在实施前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获批后才能进行。
立讯精密没申报,就直接把交易完成了。这就属于“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主动报告、完善合规,换来从轻处罚
2025年2月17日,立讯精密主动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了这件事。注意关键词:主动。
这时候,监管部门还没掌握违法事实。立讯精密自己站出来说“我犯错了”,这符合法定的从轻处罚情形。同时,企业还主动完善了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这又符合一项下调罚款的条件。
两项加起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相关规定,最终决定:罚款90万元。
90万是多是少?要看对比
按照《反垄断法》,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罚款上限,是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0%。对于立讯精密这种体量的企业来说,如果按正常标准处罚,金额远不止90万。
这次之所以罚得相对“温柔”,核心原因就是两个字:主动。
主动报告、主动整改、主动完善合规。监管部门认为,这种态度值得肯定,也符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市场监管总局提醒:别等被查才后悔
本案被当作一个典型案例来通报。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示所有经营主体:要敬畏法律、重视合规。
如果发现自身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等违法行为,最好的做法是: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后果,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建立或完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简单说就是:犯错不可怕,怕的是不认错、不改错。主动“自首”、主动整改,就能在处罚中获得从轻甚至减轻处理。等被查到了再求情,那就晚了。
说人话总结一下:
立讯精密收购同行,没提前向国家申报,违法了。但它自己主动报告、主动整改、主动建制度,监管部门评估后认为交易本身不影响市场竞争,于是从轻处罚,罚了90万。
这个案子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反垄断不是只盯着大案要案,程序违规一样会被罚。但只要企业态度端正、主动纠正,法律也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