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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重大利好!医保定价不再一味砍价而是动态调整,重塑行业格局并惠及患者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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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豆包

药企“拍脑门”定价的时代终结了,新一轮价格机制改革正式落地

过去药企那种靠自己“拍脑门”定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4 月 14 日,从国家多个部门传来的重磅信息显示,国家正在建立一套全新的创新药定价机制。这套机制的核心在于:以市场化为主,政府适度监管与引导相结合

这份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是国家层面第一份专门针对药品定价的文件。它提出了几个关键节点:优化创新药上市首发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的引导作用、健全集采价格形成机制,以及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这与以往只盯着“降价”或“控费”的监管思路截然不同。

核心突破:定价权回归企业,政府转向规则制定者

本次《意见》最大的变化,在于不再单纯依靠“降价”这一招来调解药品价格,而是引入了更多维度的考量,包括临床需求、研发难度和企业意愿等。4 月 15 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明确指出:

1. 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实施,给高水平的创新药留足空间。

2. 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给其他药品划定自主定价的规则。

3. 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让企业在激烈市场中自主定价。

说白了,这次改革的核心突破是把药品定价权交还给了企业。政府逐渐转向规则的制定者,这意味着今后将有更多创新药企能从价格上获得更合理的回报,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活力。

按临床价值确定首发价,医保谈判策略大变

《意见》的出台,无疑将彻底改变药企医保谈判的定价策略,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规划。过去,有些药企为了让产品顺利通过医保谈判,故意在上市时把价格定高,然后在年底谈判时大幅降价,给监管部门一种“企业让利”的错觉。这种做法虽然增加了进入医保目录的概率,但也造成了医保定价的失真,让企业的生产销售组织陷入动荡。

为纠正这一现状,本次《意见》在创新药获批上市后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支持措施。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采司司长王小宁介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探索实行企业自评。综合因素包括:

临床价值、市场供求、竞争格局、社会承受能力等

对新上市创新药给出自主合理的定价。而且这种定价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可以根据真实世界研究结果和临床使用的效果,在首发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也就是说,药品上市后还可以涨价,当然,涨价的要求是很严格的。

国家医保局给出了大致的划分原则:

1. 高水平创新药:支持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合的价格。

2. 改良新药:鼓励制定与患者获益相匹配的价格。

3. 同通用名药品:直接参考上市品种。

这一操作,实际就把创新药首发和进医保这两个价格关键节点联系起来了。如果未来想要在医保中谋求一个好价格,创新药首发时就要争取“高水平创新药”的资格。业内普遍认为:中国医药产业的淘汰赛前置,无法证明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即便是进入医保目录,价格也会被严重挤压。

利用真实世界研究评估药价,价格不再是“一锤子”买卖

这一次药品价格改革的总思路,还把药价的“稳定性”作为目标写进了《意见》的框架之中,这等于给各大药企吃了一颗定心丸。如果说,创新药品的首发机制能决定进入医保目录的初始价格,那么真实世界临床效果就是药价稳定的重要依据。

本次《意见》明确:鼓励支持对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药品开展真实世界研究,科学客观评估药品价值,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提供参考。王小宁指出,医保部门将依法推进药品真实世界的研究,以可靠可信的真实世界数据,从多个维度客观评价药品价值:

临床有效性、创新性、可及性

这意味着,创新药的价格不再是医保谈判时的“一锤子”买卖,而是要通过真实世界研究进行动态评估。医保支付价格从“一成不变”的定价过渡至“动态调整”。今后,创新药上市只是判断药品价值的开始,其医保定价的动态调整会从医保谈判现场揭开信封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延伸至药品参加全国药品集采,甚至退市才算结束。

未来,产品若想持续报销,就必须要在真实世界的数据证明其临床价值,否则支付价格和报销比例都有可能调整。此前曾有业内专家向健识局表示,随着新药审批加速,很多创新药的时间窗口期很短,现在是创新药,但很有可能仅 1 至 2 年之后,仿制药纷纷上市,这款创新药不是唯一能满足临床需求的产品,因此支付价格需要重新评估。

结语:从“单纯控费”转向“临床价值”的新阶段

终端市场评估体系的变化,将会彻底改变产业上游的思考模式。真实世界研究会引导药企从研发立项开始,避免拥挤在热门靶点的“一窝蜂”竞争,逐步转向临床价值的竞争。

中国创新药价格机制正从“单纯控费”转向“临床价值”的新阶段。这将稳定创新药市场预期,引导资本回归长期投资价值,最终推动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