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__2025__年_3_月_8_日办理山姆628 元卓越会员,办卡时商家明确宣传 “消费享 2% 返利(回馈金)”,作为付费会员核心权益。会员期内本人正常消费,累计产生返利金额_83.19___元(被冻结)。会员到期返利冻结:__2026__年3__月_8_日会员期满后,山姆单方冻结账户内全部已到账返利,完全无法使用、无法提现。商家规则称 “到期不续卓越会员,回馈金冻结作废”。本人多次与山姆沟通要求解冻回馈金额,并提现,均被拒绝。续费新会员不结转返利:本人 的家人已重新购买了山姆会员(原账户的副卡,解绑后重新购买的),本人又多次与山姆沟通要求将回馈金额转结到家人的会员中,但山姆依然拒绝将旧会员期返利结转至新账户,仍维持冻结状态。关键条款隐瞒、未醒目告知:办卡时仅宣传 “消费返利”,未以任何醒目方式提示 “到期冻结、不续费作废、不结转新会员”;相关规则深藏于 APP 多级菜单内(我的→回馈金中心→规则详情),属于隐瞒关键条款、误导消费。二、违法违规理由(法律依据)返利属消费者既得财产,商家无权单方冻结 / 没收回馈金是会员期内消费对价形成的既得权益、虚拟财产,与会员资格费相互独立。会员到期仅终止 “入场资格”,不消灭已合法取得的财产权益。“到期冻结、不结转” 属无效霸王条款违反《民法典》第 497 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 条: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不合理加重责任、免除商家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 2025 年《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已兑付的消费奖励 / 权益,商家不得单方清零、冻结。山姆会员店以严重侵占消费者财产的行为,涉嫌违法侵权。虽然我被金额不多,但是由此能看出山姆会员店强硬态度的嚣张,不知道被广大消费者被他们侵占了多少利益。三、投诉诉求(明确、可执行)立即解冻:无条件解冻本人账户内所有回馈金,并转至新会员账户,或提现;依法整改:责令山姆删除 “到期冻结、不结转” 违法条款,公开整改并告知全体会员;赔偿损失:赔偿因返利冻结无法使用造成的合理损失(包含不限于利息、维权成本,多次沟通无果后及其愤怒,严重影响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