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原英俊乡宏新村社员,原宏新村已更改为:长春企业集团工业公司。在1994年宏新村的耕地已被征收,村社员们的生活便失去了经济来源。原宏新村将隶属的长春市宏力轧钢工业有限公司与长春市宏新锅炉配厂于2002年~2007年分别租赁承包给魏晋峰(党员)、仲跻岷(党员)二人。自2008年以来魏、仲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并以零代价侵占了原宏新村两企业的集体财产近亿元。(如:租赁费、厂地及厂房、设备等)村社员知情后并向有关部门多年举报投诉,让其解决办理由魏、仲二人所占有的集体财产,并要求返还给宏新村(社员)。因我们是:50或60年代的人,文化水平有限,对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又不是那么清楚,所到投诉举报之处,他们便推诿扯皮,对我们(社员)的举报及诉求,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至今未曾给予解决处理。因我们村社员失去了耕种的土地,又无退休劳保,现生活已无法保障。希望追缴回魏、仲二人侵占宏新村(社员)的集体财产,以便解决村社员们的生活依靠。情况属实有据可查!宏新村全体社员万分感谢!此致村社员等202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