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场监管部门最近干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6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集中曝光了23起假劣肉制品典型违法案件。一串看下来,触目惊心:鸭肉冒充牛肉、猪肉冒充牛肉、毛肚泡甲醛、香肠生产日期造假、过期原料继续用……

先说最常见的——挂羊头卖狗肉。
垫江县一家串串店,在美团外卖上卖的“把把牛肉”,消费者吃起来总觉得不对。执法人员一查,原料是“签味王串”,主料写的是“精选鸭肉”,跟牛肉半毛钱关系没有。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加罚款,一共3127.56元。

大渡口区一家餐饮店更绝,店里的“风味羊肉”和“把把风味牛肉”,宣传主料是羊肉和牛肉,结果扒开一看,全是鸭肉。罚款3243.2元。
沙坪坝区一家食品店,散装卖的“风干肉干”,明明原料是猪肉,店员口头跟顾客说这是“风干牛肉”。被罚了1.5万元。
这些案例说明一个道理:消费者不是傻子,你拿鸭肉猪肉冒充牛肉,一次两次能蒙人,时间长了必然穿帮。
再说更恶劣的——非法添加。
铜梁区一家食品批发部,为了让千层肚、毛肚不腐败变质,竟然用甲醛溶液浸泡。甲醛是什么?剧毒、致癌物。这已经不是违规了,是犯罪。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

巴南区一家卤菜店,在卤肉里违规添加亚硝酸盐。亚硝酸盐虽然允许限量使用,但超范围、超量使用会引发中毒甚至致癌。罚款5000元。
潼南区一家食品公司,生产的五香香肠里检出了不允许添加的脱氢乙酸钠,被没收产品并罚款。
过期原料继续用,也是重灾区。
涪陵区一家正新鸡排店,冰柜里翻出已开封的过期黑椒鸡块和特辣辣椒粉,还拿过期辣椒粉做炸里脊、炸鸡排。罚款1000元——说真的,这个罚得有点轻。

璧山区一家食品厂用过期红烧酱生产红烧牛肉,奉节县一家腊肉店用过期冻猪手做腊猪脚,万州区一家经营部卖过期的冷冻肉制品……这些都被一一查处。
最狠的一个:荣昌区一家食品公司采购的毛肚,用编织袋装着,没有任何标识,也拿不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罚款46万余元。
合川区一家公司,先后买了3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用来加工,被罚15万元。
还有一家公司生产的椒麻鸡翅,菌落总数超标,而且不是第一次了。结果是:公司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总监被罚16600元,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都被列入食品行业禁业名单,五年内不得再干这行。
23起案件,七大类问题:掺假掺杂、标签乱标、非法添加、用过期原料、肉类未经检疫、过程管控不严、无证生产。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表示,2026年以来已累计查处假劣肉制品违法案件732起。这次集中曝光,就是要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说句实在话:食品安全这根弦,什么时候都不能松。你拿鸭肉冒充牛肉,消费者顶多是多花了冤枉钱;你拿甲醛泡毛肚,那是要人命。监管部门这次动真格了,希望那些还在动歪脑筋的商家看清楚——下一个被曝光的,可能就是你。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