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酒店”住了才知道是没挂牌的普通宾馆;“全天核心景区游览”实际不到2小时;说好的纯玩团,到了目的地被拉进购物店……这些旅游乱象,终于有了“克星”。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推出6类新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对境内旅游、出境旅游、一日游等全品类合同进行系统性优化,并首次新增研学旅游专属合同。新合同从行程规范、退费规则、安全保障等维度,全方位保护消费者权益。

旧合同漏洞多,“准星级”成了“挡箭牌”
过去,旅游纠纷高发的根源之一,是旧版合同存在太多“模糊地带”。
“准四星”“同级酒店”“参考星级”——这些看似“差不多”的表述,实际上给旅行社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消费者冲着“四星”去的,住进去才发现是普通宾馆;行程单上写着“游览某景区”,结果只是在门口拍张照就算“到此一游”。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拿着合同找旅行社理论,对方指着“准星级”“参考”等字眼,轻飘飘一句“没说一定是四星”,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更别说擅自更改行程、增加购物点、用免费景点替换付费景区等操作,早已是行业“潜规则”。
新合同:把话说清楚,把账算明白
新版旅游合同的核心,就四个字:清清楚楚。
第一,把“谁服务”写清楚。合同必须明确载明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地接社的完整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消费者可以提前核实资质,知道“到底是谁在服务自己”,降低“甩团”风险。
第二,把“玩什么”列明白。行程单必须细化到每日景点、停留时长、自由活动时间、住宿星级、餐饮规格、交通车型。严禁使用“准星级”“同级”等模糊表述。几点到几点在哪个景区,待多长时间,白纸黑字写清楚。
第三,把“买不买”说定。旅行社不得未经协商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项目。行程中涉及的购物和付费项目,必须在合同中提前列明。如果旅行社在行程中擅自增加购物点,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可要求退还相关费用。遇到强迫购物,消费者可索赔旅游费用20%的赔偿金。
退费不再“拉锯战”
新版旅游合同还解决了另一个老大难问题:退费难。
新合同明确了行程前解约的必要费用扣除比例。比如出境游,出发前14日至7日内取消,扣除20%的费用。而且另行约定的扣除比例设有上限,不能漫天要价。
解约后,旅行社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款。逾期不退,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这条规定,彻底打破了以往“退个款拖三个月”的僵局。
安全底线:从车辆到保险,一个不能少
安全是旅游的底线。新版旅游合同从多个维度强化安全保障:
车辆必须正规:具备正规营运资质、保险齐全、定期安检,严禁使用无资质黑车、改装车。
司机不得疲劳驾驶: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休息不少于20分钟,杜绝超载、超速。
特殊群体有保障:针对老年团,车辆强制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导游必须持有急救培训合格证书。
禁止“野景点”:严禁组织游客进入未开发、未对外开放的区域,违规带团将被严肃追责。
保险必须买:旅行社需为每位游客购买不低于50万元的旅游意外险,费用包含在团费内,不得额外收取。
个人信息保护首次纳入
新版旅游合同还首次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纳入合同条款。旅行社必须对消费者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健康信息等个人数据予以保密,严禁非法收集、传输、买卖。违规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研学游终于有了专属合同
近年来,研学旅行市场快速升温,但此前缺乏针对性的合同规范,纠纷时有发生。家长花了高价,孩子去了“只游不学”的旅行团,投诉无门。
新版旅游合同新增研学旅游专属合同,明确了教育服务内容、安全保障责任、研学成果评估等关键条款。研学机构该怎么安排课程、怎么保障安全、怎么评估效果,都有了清晰指引。
消费者维权渠道更畅通
新版旅游合同还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便捷的维权渠道。发生旅游纠纷,可直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也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消协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申请调解。
旅行社:从“价格战”转向“品质战”
对于新合同的影响,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品质竞争。
过去,一些旅行社靠“低价团”吸引消费者,再通过购物回扣、增加自费项目赚钱。新合同切断了这条利益链条——购物和自费项目必须事前列明、书面确认,未经同意的消费行为直接违约。
同时,违规成本大幅提高:擅自转拼团须支付25%违约金,强迫购物可索赔20%赔偿金。旅行社若想降低纠纷率、提升复购率,必然要在产品设计、行程执行等环节下足功夫。
315诚搜网评论
“说走就走的旅行”固然潇洒,但“走得明白”更重要。新版旅游合同的推出,本质上是把“诚信”二字写进了合同条款,把“透明”二字刻进了服务标准。
对于消费者来说,签合同前多看两眼、多问几句,是对自己负责;对于旅行社来说,把合同条款当回事、把消费者权益放在心上,是生意长久的根本。
合同可以标准化,但服务不能格式化。希望新合同的落地,能让每一段旅途都少一些“槽点”,多一些“亮点”。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晓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