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纪委对我所举报镇雄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长父母骗保以及公安民警压案不查,并且自己查自己的行为已经有六七年了。现在又调查了镇雄县法院在判决生效七八年了,又在原卷宗中加两鉴定人鉴定资质证据,事实情况是清楚的,证据也是确凿充分的,现让公安局,法院和人社局在场处理,更证明了情况的真实性。但就是不作处理,这难道不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拉圈结伙、搞非组织活动等行为。这完全是思想上的自由主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党的创新理论合则用、不合则弃等问题;这也体现了政治上的投机主义,就是一些“拉关系”、“拜码头”、“搭天线”等行为;一些组织上的宗派主义,一些排斥异己、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形成工作上的本位主义,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履责上实行好人主义,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落实“上紧下松”。不把紧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做“两面人”、私字当头。这些就是当下要纠正要查处的,因此希望这次查“两面人"和学习正确的政绩观,对镇雄县纪委这种做法进行查处和纠正,让上级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得到不打折扣的执行。

